警察考試最推薦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
 
 
首頁>【警察考試最推薦】>行政警察人員-考試介紹
  基層警察特考『行政警察人員』
  《行政警察人員介紹》
 

行政警察顧名思義,主要負責警察一般的行政工作,至於具體的勤務內容,則規定在警察勤務條例第十一條,主要為:

 
勤區查察: 於警勤區內,由警勤區員警執行之,以家戶訪查方式,擔任犯罪預防、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。
巡  邏: 劃分巡邏區(線),由服勤人員循指定區(線)巡視,以查察奸宄,防止危害為主;並執行檢查、取締、盤詰及其他一般警察勤務。
臨  檢: 於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、路段,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,執行取締、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。
守  望: 於衝要地點或事故特多地區,設置崗位或劃定區域,由服勤人員在一定位置瞭望,擔任警戒、警衛、管制;並受理報告、解釋疑難、整理交通秩序及執行一般警察勤務。
值  班: 於勤務機構設置值勤臺,由服勤人員值守之,以擔任通訊連絡、傳達命令、接受報告為主;必要時,並得站立門首瞭望附近地帶,擔任守望等勤務。
備  勤:

服勤人員在勤務機構內整裝待命,以備突發事件之機動使用,或臨時勤務之派遣。 事實上,行政警察的工作內容是非常多樣的,只要和危害防止或是維持社會秩序有關者,都是屬於行政警察的工作。

 
輔導特色 課程介紹 師資導覽 線上報名 資料索取
 
 
 
 
 
 
 
   
最佳瀏覽模式:解析度1024x768或以上,瀏覽器建議使用IE6.0以上之版本 Copyright © 2009 志光警察考試輔考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.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,勿任意轉載,違者依法必究
線上報名索取資料